武漢地震工程研究院有限公司的前身為湖北省地震局工程勘測研究院。
1. 1999年11月—2002年4月,湖北省地震局工程勘測研究院
1999年11月12日,湖北省地震局以鄂震發[1999]90號文決定組建湖北省地震局工程勘測研究院(以下簡稱工勘院),為湖北省地震局下屬事業單位(正處級)。其組成是以工程地震和工程勘測中心為基礎,將減災與遙感技術應用研究中心和三維科技開發總公司基礎工程部從事工程開發研究的人員全部轉入工勘院,同時撤銷三中心。
工勘院不具獨立法人地位,不設獨立財務,但設獨立賬號,實行獨立核算。
工勘院具有以下責任與義務:負責工程技術質量監督,制定項目實施方案和檢查落實、實施情況,負責報告審批和簽發;負責工勘院開展的業務資質證的考核和儀器儀表等計量認證;負責全部占有國有資產的增值、保值;獨立承擔由于工程質量問題引發的合同爭議和質量問題的民事責任和一切經濟責任。
工勘院1999年組建時領導班子為:
院 長:姚運生
副院長:龔 平
總工程師:秦小軍
副總工程師:陳蜀俊
2000年6月,姚運生擔任湖北省地震局副局長兼工勘院院長,陳蜀俊為副院長。
2. 2002年4月—2014年3月,武漢地震工程研究院
2002年4月22日,湖北省地震局以鄂震發函[2002]20號文,批準工勘院改制,由非獨立法人注冊為獨立企業法人,7月完成了改制任務并更名為武漢地震工程研究院(下稱“工程院”)。改制后的工程院成為中國地震局地震研究所下屬的一個經濟實體,實行事業單位、企業管理、獨立核算、自負盈虧。
2005年,工程院接管武漢以太信息工程公司的業務,擴展了新的業務領域。
以太信息工程公司是從事計算機網絡與通信的專業公司。1993年經東湖新技術開發區審定為高新技術企業,1998年獲中國地震局先進企業稱號。公司實行總理負責制,下設市場、工程、技術、財務等部門,經營方式為獨立核算、自主經營,是隸屬中國地震局地震研究所的全民所有制獨立法人單位。
為了加強領導、統一規劃,經地震研究所辦公會議研究決定,2005年注銷以太信息工程公司,其業務于2005年并入武漢地震工程研究院。
2006年10月,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141號令《建設工程質量檢測管理辦法》和湖北省建設廳《關于印發﹤湖北省建設工程質量檢測機構按新資質標準就位工作意見﹥的通知》(鄂建[2006]29號)文件精神,成立了湖北震泰建設工程質量檢測有限責任公司,注冊資金200萬元,陳蜀俊同志任法人代表。
2002年7月—2003年10月,工程院領導班子成員為:
院 長:陳蜀俊
副院長:甘家思
總工程師:黃廣思
副總工程師:饒揚譽
2003年10月,湖北省地震局以鄂震發[2003]11號文對武漢地震工程研究院領導班子進行調整,其組成是:
院 長:陳蜀俊
副院長:王 嵐 黃 江
總工程師:黃廣思
副總工程師:羅登貴
2010年10月—2013年3月,工程院領導班子成員為:
院 長:陳蜀俊
副院長:王嵐 黃 江
總工程師:羅登貴
副總工程師:蔡永建 李 恒
2013年3月—2014年4月,工程院領導班子成員為:
院 長:陳蜀俊
副院長:黃 江 羅登貴
總工程師:蔡永建
副總工程師:李 恒 馮 謙
2014年4月至今,工程院領導班子成員為:
院 長:黃 江
副院長:羅登貴 馮 謙 蔡永建
總工程師:李 恒
副總工程師:鄭水明
3. 2014年3月至今,武漢地震工程研究院有限公司
2014年3月,按照中國地震局對湖北省地震局經營性國有資產管理改革方案的批復(中震函[2013]118號),將武漢地震工程研究院進行企業名稱變更,變更后的企業名稱為武漢地震工程研究院有限公司。
2014年6月,根據中國地震局中震函[2013]118號文件和湖北省地震局鄂震發[2013]53號文件精神,為進一步理順管理關系,將湖北震泰建設工程質量檢測有限責任公司劃歸為武漢地震工程研究院有限公司下屬企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