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防震減災法》規定:“新建、擴建、改建建設工程,必須達到抗震設防要求”;“重大建設工程和可能發生嚴重次生災害的建設工程、核電站和核設施建設工程,必須進行地震安全性評價;并根據地震安全性評價結果,確定抗震設防要求,進行抗震設防”。
地震安全性評價是根據對建設工程場址和場址周圍的地震與地震地質環境的調查,場地地震工程地質條件勘測,通過地震地質、地球物理、地震工程等多學科資料的綜合評價和分析計算,按照工程類型、性質、重要性,科學合理地給出與工程抗震設防要求相應的地震動參數,以及場址的地震地質災害預測結果。
從事安評工作的地震地質、地震活動性、工程地震、巖土工程、結構工程等多學科高級專業技術人才近三十人?,F有國家一級注冊地震安全性評價師7人,二級注冊地震安全性評價師18人,取得中國地震局頒發的建設工程地震安全性評價甲級資質(中震安證甲字第〇二二號)。
我院可承擔全國范圍內各種類型建設工程的地震安全性評價和地震小區劃、地震動參數復核及地震活動斷層探測與危險性鑒定、震害預測、天然地震波等工作。每年完成近100余個安評項目,為全國提供優質的地震科技服務。同時還承擔著湖北省防震減災科技服務技術支撐,技能培訓等任務。